進項稅額,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承擔的增值稅稅額。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注明的進項稅額與申報數據不符是為什么?小編為您報道,僅供參考!
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注明的進項稅額與申報數據不符是為什么?
造成該問題可能有兩種原因:
1、作為購買方,當月開具了紅字專用發票通知單后申報時沒有填寫相應的進項轉出額。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八條,購買方必須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留存的《通知單》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但是個別企業往往在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再填報進項轉出,這與規定不符,也是造成無法申報的原因。
2、購買方在紅字信息表上傳后狀態為“審核通過”的情況下,發現信息表內容有誤,直接點擊了“刪除”按鈕,但該操作不能撤銷稅務端的此份信息表,因此造成企業統計信息與稅務端不符。
因此,購買方在紅字信息表狀態為“審核通過”時,要作廢該份信息表,必須到稅務機關辦理。

購買方要收到紅字發票后才做進項稅額轉出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規定,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統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暫按以下方法處理:
專用發票已交付購買方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或《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統稱《信息表》.《信息表》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所購貨物或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的除外).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并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購買方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經認證結果為'無法認證'、'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以及所購貨物或服務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的,購買方不列入進項稅額,不作進項稅額轉出,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因此,納稅人是根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或《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進行進項轉出,而不是根據紅字發票.
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注明的進項稅額與申報數據不符是為什么?可能是購買方在紅字信息表上傳后狀態為“審核通過”的情況下,發現信息表內容有誤,直接點擊了“刪除”按鈕,但該操作不能撤銷稅務端的此份信息表,因此造成企業統計信息與稅務端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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