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個人所得稅怎么扣繳?
一般情況下,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由用工企業轉賬給派遣企業,再由派遣企業統一發放給勞務派遣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因此,被派遣人員是勞務派遣企業的“人”,而不是用人單位的人。通俗理解,就是勞務派遣公司花費成本費用養活員工,將員工派出去工作。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企業或個人為扣繳義務人”。因此,勞務派遣人員的個人所得稅應由派遣企業按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派遣企業與用工企業都支付工資,如何扣繳個稅?
這種情形實際上屬于個人從兩處或者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情形。個人應當按照規定選擇并固定在任職、受雇的一地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辦理納稅申報,匯算清繳其工資、薪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
這樣的扣繳個稅方式,實際上非常繁瑣,更合理的選擇應該是用工企業將加班費、獎金等與工資一起支付給派遣企業,同樣由派遣企業發放并扣繳個稅。
本文為大家解答勞務派遣個人所得稅怎么扣繳,相信大家看完一定會有所幫助,會計學堂持續為大家提供會計咨詢。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