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收款憑證怎么做?
匯總收款憑證,是按現金科目、銀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分別設置,定期(如5天或10天)將這一期間內的全部現金收款憑證、銀行存款收款憑證,分別按與設置科目相對應的貸方科目加以歸類、匯總填列一次,每月編制一張。登記總分類賬時,應根據匯總收款憑證上的合計數,記入“現金”或“銀行存款”總分類賬戶的借方,根據匯總收款憑證上各貸方科目的合計數分別記入有關總分類賬戶的貸方。
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怎么做?
財務的憑證是收付轉三類,收款和付款憑證涉及到現金和銀行存款,而轉帳憑證不涉及,一般情況下出納是不負責的。
收款憑證舉個例子,收到銷售商品款(這就不計增值稅了)
借:銀行存款 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

那么你的銀行存款日記帳就登500元在借方
付款憑證舉個例子,某某報銷打的費
借:管理費用
貸:現金
只要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業務就記收、付款憑證,有一個特例就是這個業務同時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就是提現,要填制付款憑證,
借:現金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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