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收到預收款稅務處理怎么做?
收到預收款也應該按照規定申報、繳納增值稅及其附加稅。
財稅2016第36號附件一:第四十五條 增值稅納稅義務、扣繳義務發生時間為: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項,是指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項。
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是指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未簽訂書面合同或者書面合同未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服務、無形資產轉讓完成的當天或者不動產權屬變更的當天。

營改增后收到預收款如何做會計分錄?
一般預收的賬款在“應收賬款”科目核算。
在“應收賬款”的貸方登記收到的預收款數額: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應收賬款
發出貨物開出發票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若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應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小規模企業不需要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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