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分配后盈余公積是否需要調整?
答:對股東的分配和任意盈余公積在股東會討論通過的期間處理,不在股東會之前的決算中預提,股東會決議后也不調整前期決算.如果股東會在前一期決算報出前做出了決議,需要且僅需要作為披露事項予以披露.

利潤分配后法定盈余公積是否要提取?
1. 根據公司法,"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必須計提盈余公積的階段(即法定公積金累計額未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會計無需請示,也無需與其他部門協商,必須按照公司法規定足額提取.
2. 在"可以繼續提取"階段(即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高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不再提取、也可以繼續提取的階段),要根據股東會決議或上級公司已經決定的政策,結合本企業實際,決定是否繼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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