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匯款繳納稅款帳務處理
國外匯款扣費是國際慣例,而且不會給你們提供任何票據,在國內進行處理的時候,都是不用任何票據,直接將手續費折算為人民幣后計入當期財務費用-手續費。
往國外匯款的會計分錄有:
1、往國外的供應商匯款的會計分錄是:
借:應付賬款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2、往本企業國外賬戶匯款的會計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外幣賬戶
財務費用-匯兌損益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戶

支付境外的設計費及代扣代繳稅費如何作賬務處理?
根據《 財 政 部 、 國 家 稅 務 總 局 關 于 將 鐵 路 運 輸 和 郵 政 業 納 入 營 業 稅 改 征 增 值 稅 試 點 的 通 知 》( 財 稅 〔 2 0 1 3〕 1 0 6號 ,以下簡稱106號文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稱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代理人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因此,接受境外企業的技術指導費服務方,負有增值稅代扣代繳義務會計學堂小編。
根據106號文件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九款規定,“境內的代理人和接受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因此,技術指導費代扣代繳增值稅稅率為6%.
上文關于境外匯款繳納稅款帳務處理的內容就介紹到這了,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想知道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