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期外審計報告數據不一致怎么補稅?
如果匯算清繳報告的營業收入指的是未經納稅調增調減后的收入,并且審計報告和匯算清繳報告不是同一個機構出具的,出具的時間也不一樣,那營業收入的不同我認為可能會是這些原因導致的:
1)公司已經請中介制作了匯算清繳報告,但在后來的審計中出現了審計調整,營業收入數字發生了變化,公司沒有以審定數修改匯算清繳報告,此時審計報告數字是正確的;
2)公司的審計報告出具后,另請機構編制了匯算清繳報告,此時發現了一些審計時未發現的收入調整項,使得匯算清繳報告的營業收入在審定數的基礎上發生了變動,此時匯算清繳報告數字是正確的,審計數可能存在錯誤;
3)公司有可能把一些納稅調節項直接反映在了匯算清繳報告的營業收入上(可能性較小),比如審計時樣品的成本計入了銷售費用,但是由于在納稅時要視同銷售,所以直接調增了營業收入。

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需要補稅,賬務如何處理?
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在本年度對上一年度所得稅申報時是會計核算與稅法上存在的差異進行自查調整補繳,發生應補繳的所得稅產生損益屬于上一年的。
1、申報補繳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
2、繳納稅款后,根據繳稅憑證:
借:應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
3、由于上年度的本年利潤已結轉至利潤分配科目,所以,以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應結轉
借:利潤分配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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