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作品拍賣取得的所得怎么納稅?
1、個人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個人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可以扣除費用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可以扣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稅率. 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2、在拍賣取得的所得每次為800元以下,一年下來收入總額大于12W,應當繳納的稅費如下: 800+120000*0.2 =24800 元.
3、在現實生活中,有可能發生此情況.沒有什么好置疑的,稅務局沒有理由按月核定應納稅所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古玩等拍賣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54號)規定,個人將書畫作品等公開拍賣取得的收入減除其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財產原值確定方法為: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的,以憑證上注明的價格為其財產原值;不能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或者由主管稅務機關認可的機構所評估的價格確定稅款,由拍賣單位負責代扣代繳.
文字作品拍賣取得的所得怎么納稅?上文會計學堂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是按照4000的一個分界點處理的,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