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收租金怎么核算增值稅?
假設某租賃企業提供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服務,適用稅率為17%.2016年12月收取2017年第一季度租金351萬元,需要確認銷項稅額51萬元.
借:銀行存款 351
貸:預收賬款-某某承租人 351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51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

2017年1月至3月,每月底確認租金收入
借:預收賬款-某某承租人 117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17
上述處理方法存在的問題是,22號文設置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旨在核算發生應稅行為已確認會計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但本案例恰恰體現在稅法的納稅義務早于會計收入確認.似乎與22號文的表述有些矛盾,但我們認為會計制度上對于"待轉"的表述更應該著眼于會計收入和增值稅納稅義務的不同步,而非簡單地孰先孰后.
預收租金怎么核算增值稅?上文小編根據政策文件給大家截殺了一個案例分析,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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