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費發票附列菜單是必須的嗎?看看財會專家如何回答。
“7月1日以后開的餐費發票報銷時需要附菜單明細”,目前為止,稅務總局尚未作出明確規定。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第三十五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餐費發票附列菜單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發中紀委《關于堅決制止開具虛假發票公款報銷行為的通知》的通知國稅函[2003]230號規定,財務報銷必須規范報銷憑證,附正規發票,如果采購商品較多,貨物名稱、單價、數量等不能在發票中詳細反映,還應附供應商提供的明細清單。
因此,企業購買辦公用品時,如果采購商品較多,貨物名稱、單價、數量等不能在發票中詳細反映,還應附供應商提供的明細清單。
餐費發票附列菜單上文已經做了詳細的解答,本文為會計學堂整理,僅作為大家學習參考,如有關于餐費發票附列菜單的疑問,可以在線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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