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設計費怎么轉固定資產?
先計在建工程,等建好再轉入固定資產成本.
在建工程如何轉固定資產?
1、在建工程已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可以轉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2、在建工程在未轉入固定資產前可以出租,如果出租應轉入"投資性房地產"會計科目:
借:投資性房地產
貸:在建工程

3、如果就在在建工程出租,租金收入可沖減在建工程成本.
補充回答: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自行建造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就要確認固定資產,不需要"完工證"."完工證"提法也不規范,根據以往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政策法規一般有"建設項目質量驗收單"、"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報告"、"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報告"、"建設項目交付使用財產清單"等.會計確認建設項目轉入固定資產,在歷史上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標準,有相當長時期建設項目轉入固定資產是以"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報告"為標準,但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報告"有時要等到數年,因此新準則將建造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就要確認固定資產.由于"土地"一般企業應作為"無形資產"核算,房屋建筑成本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因此土地證應不作為房屋建筑固定資產確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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