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定額發票還能用嗎?
要看具體情況,有的是可以的.
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可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通用定額發票、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機打卷式發票、門票等發票.
具體領用情況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月不含稅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不含稅銷售 額超過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應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月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或季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使 用國稅通用機打發票;收取過路(過橋)費納稅人,可使用國稅通用機打發票;所有納稅人可根據需要領用通用定額發票;使用具備開具卷式發票功能收銀機的納稅 人可以領用通用機打卷式發票.
納稅人情況不同,請注意對號入座:
1、原使用地稅通用定額發票的納稅人,營改增后在國稅仍使用通用定額發票;
2、原使用地稅定額門票的納稅人,營改增后在國稅仍使用通用定額門票;
3、原使用地稅通用機打卷式發票的納稅人,營改增后在國稅仍使用通用機打卷式發票;
4、原使用地稅通用機打發票的納稅人,在營改增后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在國稅可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5、原使用地稅通用機打發票的納稅人,在營改增后屬于月不含稅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不含稅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在國稅可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6、原使用地稅通用機打發票的納稅人,在營改增后屬于月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或季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在國稅仍使用通用機打發票;
7、原使用地稅通用機打發票的收取過路(過橋)費納稅人,營改增后在國稅仍使用通用機打發票;
8、原使用地稅醫療門診費用專用發票、銷售不動產發票、建筑業發票、其他發票的納稅人,在營改增后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在國稅可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9、原使用地稅醫療門診費用專用發票、銷售不動產發票、建筑業發票、其他發票的納稅人,在營改增后屬于月不含稅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不含稅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在國稅可使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10、原使用地稅醫療門診費用專用發票、銷售不動產發票、建筑業發票、其他發票的納稅人,在營改增后屬于月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或季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在國稅可使用通用定額發票、通用機打發票.
經過會計學堂小編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知道“2018年定額發票還能用嗎?”這個問題的答案了,如果大家還有疑問,歡迎點擊窗口與答疑老師在線互動!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