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弄濕校驗碼看不清怎么辦?
如果收到發票后,不小心將發票打濕,看不清校驗碼怎么辦?會計學堂提示:對于不能查詢的發票請攜帶以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開票有誤等情況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企業收到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于污染造成無法認證,應由購買方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
【相關知識】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規定:
1.項目填寫齊全,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2.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并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注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后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不同版本的專用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分別加蓋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蓋“開票單位”一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4.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必須預先加蓋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不得手工填寫“銷貨單位”欄,用手工填寫的,屬于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購貨方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用藍色印泥。
5.開具專用發票,必須在“金額”、“稅額”欄合計(小寫)數前用“¥”符號封頂,在“價稅合計(大寫)”欄大寫合計數前用“”符號封頂。
購銷雙方單位名稱必須詳細填寫,不得簡寫。如果單位名稱較長,可在“名稱”欄分上下兩行填寫,必要時可出該欄的上下橫線。
6.發生退貨,銷售折讓收到購貨方抵扣聯、發票的處理方法。
7.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除加蓋納稅人財務專用章外,必須同時加蓋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章,專用章加蓋在專用發票底端的中間位置,使用紅色印泥。凡未加蓋上述用章的,購貨方一律不得作為抵扣憑證。
8.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那么對于不能查詢的發票請攜帶以下資料到區(縣)級稅務機關票證中心作進一步的鑒定:
(一)申請單位(含國稅系統內各單位)的介紹信或證明,以及經辦人的有效證件(居民身份證、工作證等);
(二)以個人名義申請的,提供個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申請鑒定的發票(發票聯或抵扣聯)原件;
(四)《鑒定發票申請表》。
同時你也可以用抵扣聯進行抵扣稅款的網上認證的,
然后把抵扣聯復印了當成發票聯來實用。
如果抵扣聯也不清了,你需要找你的廠家,讓他把記賬聯復印給你,你用來認證并進行賬務處理。
上述便是關于發票問題的解決辦法,如果還有疑問,可隨時咨詢會計學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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