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廣州市國家稅務局番禺區管理二分局:
我單位XX已于XXXX年X月X日經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批準登記注冊,法定代表人XX,現有職工3人,專職財務人員2人,其中財務會計人,出納1人,現將財務會計制度及會計處理辦法報告如下:
1、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進行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2、 會計年度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會計結帳日期自每月1日起至31日止,會計核算以人民幣記帳。
3、 庫存商品的核算方法是進價核算法。
4、 銷售成本的核算方法是加權平均法。
5、 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是以平均年限法
6、 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是一次性攤銷法
7、 遵守財稅制度,認真開展核算工作,積極組織稅源,保證按時交納各項稅款并以權責發生制為會計記帳原則。存貨發出以加權平衡法核定實際成本。
8、 健全內部核算制度,設置總帳、現金日記帳、銀行存款日記帳、應交稅金明細帳、商品銷售明細帳、庫存商品明細賬、往來帳、費用帳等八本帳本。
9、 健全必要的規章制度,做到“銀行存款”帳、“現金”帳日清月結,保證資金的安全、債權債務帳、實物帳當天業務當天處理,以便與對方單位結算和核對庫存金額,保證資產的安全無損。
10、 堅持盤倉清倉制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公司名稱: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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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