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月取得的增值說進項票,過3個月再去認證怎么做賬?

2017-07-12 16: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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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月取得的增值說進項票,過3個月再去認證怎么做賬?

當月取得的增值說進項票,過3個月再去認證怎么做賬?

回復: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相關規定,按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認證進項稅額”科目;待已認證、可抵扣之時,結轉“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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