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車輛統一辦理了ETC卡充值,充值后取得的發票能否按照過路過橋費計算抵扣?現在公司ETC卡充值后取得發票是增值稅普通發票。能否按照財稅2016年47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回復:ETC充值卡充值時并未實際接受道路通行服務,其充值取得的發票,不能按照過路過橋費計算抵扣。財稅(2016)47號文件中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政策中所指的可計算抵扣的通行費發票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所開具的發票(不含財政票據)。如您公司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屬于上述發票,可按現行規定計算抵扣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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