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分錄
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沒用用完可以做沖回處理,即差額做紅字分錄。
根據財企〔2006〕478
號文《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礦山開采、建筑施工、危險品生產以及道路交通運輸行業全面實行安全費用制度。此收費制度稱作“安全生產費”。
按照財政部2009年6月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的規定,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應當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記入“專項儲備”科目。提取安全生產費時,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科目,貸記“專項儲備”科目。
企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即借記“專項儲備”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計提安全生產費時作分錄。

借:管理費用-安全生產費
貸:專項儲備;
費用性支出時,
借:專項儲備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資產性支出的,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折舊時作分錄,
借:專項儲備
貸:累計折舊
工程中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分錄為會計學堂整理,學會計不要片面學習,因為是一個體系,所以系統化學習很重要,遇到一個問題,可能是一個點不通,也可能是多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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