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銷售如何計提增值稅?
例如:用自產的產品作為職工福利 分錄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按售價)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成本價)
貸 :庫存商品

視同銷售按何稅率計提銷項稅額?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增值稅稅率規定:
(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糧食、食用植物油;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志;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上述規定,增值稅適用稅率是17%還是低稅率13%,是以銷售或者進口貨物的種類為劃分標準,不考慮是否為視同銷售行為,或購進貨物的進項稅率.因此,如果視同銷售的貨
視同銷售如何計提增值稅,這個問題的答案小編已經通過上述文章中的詳細介紹總結完畢了.更多關于財務方面的知識,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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