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期股權投資
(一)征求意見稿與現行制度的主要變化:
現行的醫院會計制度對于部分經濟事項(如對外投資)的會計核算描述不全面,僅僅停留在經濟事項發生的初始狀態,而對于事中控制(如對外投資收益的確認方法)、事項處置(如對外投資收回時的計量)等情況沒有做出明確規定;
新制度(征求意見稿)以經濟業務事項的發生、發展、清理為順序,全面地規范了相關的會計核算辦法;
現行制度只有對外投資一個科目核算,新制度(征求意見稿)中將其分為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權投資;
現行制度核算還需要經過事業基金進行核算,在事業基金明細科目一般基金和投資基金中核算,新制度已經取消。
長期股權投資:明確股權與投出資產之間的差額通過“其他收入”或“其他費用”核算;應收股利或處置股權時的收益通過“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進行核算。
(二)主要核算內容講解:
■ 本科目核算醫院持有時間準備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
■ 本科目應當按照被投資單位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 長期股權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或者協議或評估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其初始投資成本,具體如下:
(1)以貨幣資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以固定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協議或評估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資產已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投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記“其他費用”科目。
(3)以已入賬的無形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協議或評估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照投出無形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按照累計攤銷額,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記“其他費用”科目。
以未入賬的無形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協議或評估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4)以庫存物資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協議或評估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本科目,按投出庫存物資的賬面余額,貸記“庫存物資”等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記“其他費用”科目。
2.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除非追加(或收回)投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一般保持不變。
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時,按照宣告分派的利潤中屬于醫院應享有的份額,確認當期投資收益,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科目。實際收到利潤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3.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按照實際取得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所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尚未領取的已宣告分派的利潤,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醫院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
(三)核算舉例:
【例題】醫院于20×6年2月10日,買入乙公司20%的股份,專利技術原價為60萬元,至交易發生時已累計攤銷12萬元。協議價格 50萬,另外,在購買過程中支付手續費等相關費用10萬元。醫院公司取得該部分股權后,能夠對乙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施加重大影響。
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其賬務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 600 000 (50+10)
累計攤銷 120 000
貸:銀行存款 100 000
無形資產 600 000
其他收入 20 000
【例題】某醫院以一批材料對外投資,該批材料賬面價值為70 000元,投資協議中確定的該批材料價值為80 000元。
該醫院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股權投資 80 000
貸:庫存物資 70 000
其他收入 10 000
(四) 對新制度建議
政策需明確規定的,如醫院允許長期投資,是否允許短期投資?如果允許,對持有時間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投資如何處理?
二、長期債權投資
(一)核算內容講解:
■ 本科目核算醫院購入的在1年內(不含1年)不能變現或不準備隨時變現的國債等債權性質的投資。
■ 本科目應按債權投資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債權投資,還應設置“成本”、“應收利息”兩個明細科目。
■ 長期債權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長期債權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包括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作為其初始投資成本。按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長期債權投資持有期間,應當按照票面價值與票面利率按期計算確認利息收入。如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權投資,借記本科目(應收利息),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科目;如為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債權投資,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3.出售長期債權投資或到期收回長期債權投資本息,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債券初始投資成本和已計未收利息金額,貸記本科目(成本、應收利息)或“其他應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科目。
■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醫院持有的長期債權投資的價值。
(二)核算舉例:
【例題】甲醫院1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5年期、年利率8%、分期付息、到期還本、面值為6 000元的國庫券,實際支付價款6 000元。第二年6月30日以6 900元出售。
甲醫院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長期債權投資 6 000
貸:銀行存款 6 000
每年利息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 480
貸: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 480
借:銀行存款 480
貸: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 480
半年利息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 240
貸: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 240
出售時候:
借:銀行存款 6 900
貸:長期債權投資 6 000
其他應收款—應收利息 240
其他業務收入—投資收益 660
(三)課后思考:
投資是否需要計提減值準備?
三、固定資產
(一)與現行制度主要變化
固定資產的核算取消了固定基金里邊核算的內容,取消了固定基金、修購基金等科目,規定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折舊額分期計進相關成本費用。
不再進行通用設備與專用設備的入賬標準劃分;統一定義為“是指醫院持有的預計使用年限超過1年、單位價值在2 000元以上、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有形資產”;
規定醫院“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以及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明確經營租入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方法;
明確無償調入及接受捐贈在“其他收入”中核算;
區分了固定資產更新改造與正常維護的不同會計處理方法。
(二)主要核算內容講解:
■ 本科目核算醫院固定資產的原價。
固定資產是指醫院持有的預計使用年限超過1年、單位價值在2 000元以上、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有形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 醫院應當根據固定資產定義,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于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目錄、分類方法以及每類或每項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作為進行固定資產核算的依據。
■ 醫院應當設置“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按固定資產類別、使用部門和每項固定資產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出租、出借或作為擔保的固定資產,應設置輔助賬簿進行登記。
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應當另設輔助賬簿進行登記,不在本科目核算。
■ 固定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不通過基本建設取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作為入賬成本。
1.外購的固定資產,其成本包括實際支付的買價、相關稅費以及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直接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借記“在建工程——設備安裝”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發生安裝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設備安裝”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設備安裝”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其成本包括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自行建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
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應先按估計價值入賬,待確定實際成本后再進行調整。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后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原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建、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再扣除固定資產拆除部分的原價后的凈額確定。
將固定資產轉入改、擴建時,應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按已計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的原價,貸記本科目。在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支出,按其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在改、擴建過程中收到的變價收入,按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改、擴建完成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建筑工程”科目。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價款、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確定。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租賃協議或合同確定的租賃價款,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5.無償調入、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比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相關稅費確定。按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不需安裝]或“在建工程——設備安裝”科目[需要安裝],按發生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二)通過基本建設取得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基本建設過程中所發生的實際成本作為入賬成本。
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對于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成本和應分攤的待攤投資,借記本科目,按建筑工程成本,貸記“基建工程——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建筑工程——××工程”科目,按該項工程應分攤的待攤投資,貸記“基建工程——待攤投資”科目;
對于交付使用的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需安裝設備,按設備的采購成本、安裝工程成本和應分攤的待攤投資,借記本科目,按設備采購成本,貸記“基建工程——設備投資——在安裝設備”科目,按設備的安裝工程成本,貸記“基建工程——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安裝工程——××工程”科目,按該設備應分攤的待攤投資,貸記“基建工程——待攤投資”科目;
對于交付使用的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不需安裝設備,按設備采購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基建工程——設備投資——不需安裝設備”科目;
對于交付使用的直接購入的現成房屋,按取得現成房屋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基建工程——其他投資”科目。
(三)按月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時,按照應提取的折舊金額,借記“醫療成本”、“科教支出”、“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生產成本”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四)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更新改造等后續支出,能夠增加固定資產的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壽命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或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其他后續支出,如為了維護固定資產的正常使用而發生的修理費等,應當計入當期費用,借記“醫療成本”、“科教支出”、“其他業務支出”、“管理費用”、“生產成本”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醫院固定資產在處置(包括出售、報廢、毀損、對外投資、無償調出、對外捐贈等)時,應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出售、報廢、毀損的固定資產,按照所處置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
2.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應按協議或評估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資產已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投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收入”科目或借記“其他費用”科目。
3.無償調出、對外捐贈固定資產,按照發出固定資產已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發出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
■ 醫院的固定資產應當定期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于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報經批準后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盤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入賬,并確認為當期收入;盤虧的固定資產,應先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的賠償等,將凈損失確認為當期費用。
(一)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或類似資產市場價格確定的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非流動資產損溢”科目。報經批準處理時,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非流動資產損溢”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二)盤虧的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非流動資產損溢”,按已計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原價,貸記本科目。報經批準處理時,按照固定資產賬面價值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的賠償等后的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按照可以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人賠償等,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非流動資產損溢”科目。
■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醫院期末固定資產的賬面原價。
(三) 核算舉例
【例題】12月20日,醫院與融資租賃公司、醫療設備公司三方達成一致協議,醫院以融資租賃方式購入大型設備核磁共振一臺,設備融資總價款550萬元,運輸費、安裝費、調試費等6 000元,由醫院支付,租賃期限5年,租賃手續費25萬元,每季初付租金,每期租金27.5萬元,醫院于26日將設備租賃手續費和首期租金付給了租賃公司,并收到對方開出的手續費和首期租金單據。
固定資產入賬價值=550+25+0.6=575.60萬元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5 756 000
貸:長期應付款—租賃公司 5 500 000
銀行存款 256 000
支付租金:
借:長期應付款—租賃公司 275 000
貸:銀行存款 275 000
【例題】12月20日,醫院對血液科病房進行改造決算,并支付改擴建病房款共21萬,拆除部分價值2.4萬元,病房原值40萬,已經計提折舊35萬。
凈值轉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5
累計折舊 35
貸:固定資產 40
發生改擴建支出及變價收入: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21
貸:銀行存款 21
借:銀行存款 2.4
貸: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2.4
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借:固定資產 23.6 (5+21-2.4)
貸:在建工程—建筑工程 23.6
【例題】12月20日,主管部門無償調入B超機一臺,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價款78萬元。
需要比照市價或是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稅費確定。
借:固定資產 780 000
貸:其他收入 780 000
【例題】12月20日,醫院在年末財產清查中,盤盈醫療儀器一臺,估價4 600元
借:固定資產 4 6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非流動資產損溢 4 600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非流動資產損溢 4 600
貸:其他收入 4 600
(四)對新制度建議
1.對固定資產的分類沒有細化,而現行制度規定固定資產只有“房屋及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其他固定資產”四類,交通運輸工具沒有單列。
2.醫院固定資產發生減值,是否需要計提減值準備?
四、累計折舊
(一)主要核算內容講解:
■ 本科目核算醫院固定資產計提的累計折舊。
■ 本科目應當按照所對應固定資產的類別及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 醫院應當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在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內系統地分攤固定資產的成本。醫院應當按照固定資產所包含的經濟利益或服務潛力的預期實現方式選擇折舊方法,可選用的折舊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醫院一般應當按月提取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
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無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所謂提足折舊,是指已經提足該項固定資產應當提取的折舊總額,其中應當提取的折舊總額為固定資產原價。
■ 累計折舊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為加工藥品及衛生材料所使用固定資產,按應計提的金額,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為提供醫療服務所使用固定資產,按應計提的金額,借記“醫療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專門用于科研、教學活動的固定資產,按應計提的金額,借記“科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經營租出的固定資產,按應計提的折舊額,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行政管理部門和后勤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按應計提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對于具有多種用途、混合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資產,其應提的折舊額應采用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有關成本費用科目。
2.固定資產處置或盤虧時,按照所處置或盤虧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有關科目,按已提取的折舊,借記本科目,按固定資產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 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醫院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
(二)核算舉例:
【知識鏈接】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稱直線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應計折舊額均衡地分攤到固定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內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方法計算的每期折舊額均相等。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l-預計凈殘值率)÷預計使用壽命(年)×l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月折舊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據實際工作量計算每期應提折舊額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單位工作量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1-預計凈殘值率)÷預計總工作量
某項固定資產月折舊額=該項固定資產當月工作量×單位工作量折舊額
3.雙倍余額遞減法
雙倍余額遞減法,是指在不考慮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的情況下,根據每期期初固定資產原價減去累計折舊后的金額和雙倍的直線法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的一種方法。應用這種方法計算折舊額時,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資產凈值沒有扣除預計凈殘值,所以在計算固定資產折舊額時,應在其折舊年限到期前兩年內,將固定資產凈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平均攤銷。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2÷預計使用壽命(年)×l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凈值×月折舊率
某醫院某項設備原價為120萬元,預計使用壽命為5年,預計凈殘值率為4%;假設醫院沒有對該機器設備計提減值準備。
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算折舊,每年折舊額計算如下:
年折舊率=2/5×l00%=40%
第一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0%=48(萬元)
第二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8)×40%=28.8(萬元)
第三年應提的折舊額=(120—48—28.8)×40%=17.28(萬元)
從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線法)計提折舊:
折舊額=(120-48-28.8-17.28-120×4%)/2=10.56(萬元)
4.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又稱年限合計法,是指將固定資產的原價減去預計凈殘值后的余額,乘以一個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壽命為分子、以預計使用壽命逐年數字之和為分母的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尚可使用年限÷預計使用壽命的年數總和×l00%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價一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例題】某醫院20×3年12月31日購入一臺設備,入賬價值9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5年,預計凈殘值6萬元,按年數總和法計算折舊。
15是年數總和,5年的年數總和=1+2+3+4+5=15,如果是6年=1+2+3+4+5+6=21 以此類推
年數總和法提取折舊=(固定資產原值-凈殘值)×年折舊系數
年折舊系數=當年預計使用的年限/年數總和
第一年.年折舊系數=5/(1+2+3+4+5)=5/15
第二年.年折舊系數=4/15
第三年.年折舊系數=3/15
第四年.年折舊系數=2/15
第五年.年折舊系數=1/15
例如:對于一個折舊年限為4年,原值為11 000元,凈殘值為1 000元的固定資產,用“年數總和法”計算折舊時,第一年的折舊額為:(11 000-1000)×4/(1+2+3+4)=4 000(元)第二年的折舊額為:(11 000-1 000)×3/(1+2+3+4)=3 000(元)
五、在建工程
(一)與現行制度相比主要變化:
新制度將基建項目資金進行的工程放在了基建工程中核算,而在建工程科目核算非基建項目資金進行的工程;增加兩個明細科目建筑工程和設備安裝;增加了將固定資產轉入改、擴建時的處理; 增加了購入或融資租入需要安裝的設備的處理,使核算的內容結構上更加完整。
(二)主要核算內容:
■ 本科目核算醫院以非基建項目資金進行建筑工程、設備安裝等發生的實際支出。
醫院取得的不需安裝固定資產,通過“固定資產”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 本科目應當設置“建筑工程”、“設備安裝”等一級明細科目,并按照具體工程項目和安裝設備設置二級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1.“建筑工程”明細科目核算醫院為建造、改建、擴建固定資產而進行的建筑工程所發生的實際支出。
2.“設備安裝”明細科目核算醫院購置的待安裝設備的成本以及進行設備安裝所發生的實際支出。
■ 在建工程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根據工程價款結算賬單與施工企業結算工程價款時,按醫院應承付的工程價款,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按預付工程款余額,貸記“預付賬款——預付工程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醫院為在建工程借入的專門借款的利息,屬于建設期間發生的,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貸記“長期借款”科目。
工程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建造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筑工程)。
2.將固定資產轉入改、擴建時,應按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按已計提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固定資產的原價,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在改、擴建過程中發生的支出,按其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建筑工程),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在改、擴建過程中收到的變價收入,按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筑工程)。
改、擴建完成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筑工程)。
3.購入或融資租入需要安裝的設備,借記本科目(設備安裝),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長期應付款”等科目。
發生安裝費用,借記本科目(設備安裝),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設備安裝)。
■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醫院尚未完工的以非基建資金進行的在建工程發生的實際支出。
(三)核算舉例:
【例題】2007年2月1日,甲醫院購入一臺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5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額為85 000元,支付的運輸費為2 500元,款項已通過銀行支付;安裝設備時,領用醫院庫存物資一批,價值3萬元,支付安裝工人的工資為10 000元。假定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甲醫院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設備價款、增值稅、運輸費合計為587 500元:
借:在建工程—設備安裝 587 500
貸:銀行存款 587 500
(2)領用醫院庫存物資、支付安裝工人工資等費用合計為40 000元:
借:在建工程—設備安裝 40 000
貸:庫存物資 30 000
應付職工薪酬 10 000
(3)設備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
借:固定資產— 627 500
貸:在建工程—設備安裝 627 500
固定資產的成本=587 500+40 000=627 500(元)
【例題】甲醫院有關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的資料如下:
(1)20×4年l2月30日,該醫院外購了一臺醫療設備。成本為1 136 000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凈殘值率為3%,預計使用壽命為6年。
(2)20×6年12月31日,由于技術進步,甲醫院決定對現有設備進行改擴建。
(3)20×6年12月31日至3月31日,經過三個月的改擴建,完成了改擴建工程,共發生支出537 800元,全部以銀行存款支付。
(4)該設備改擴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后,預計將其使用壽命延長4年,即為l0年。假定改擴建后的設備的預計凈殘值率為改擴建后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的3%;折舊方法仍為年限平均法。
(5)為簡化計算過程,整個過程不考慮其他相關稅費;醫院按年度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本例中,設備改擴建后,增加了使用年限,設備服務能力將大大提高,能夠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利益,改擴建的支出金額也能可靠計量,因此該后續支出符合固定資產的確認條件,應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有關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5年1月1日至20×6年l2月31日兩年間,即,固定資產后續支出發生前:
該條生產線的應計折舊額=1 136 000×(1-3%)=1 101 920(元)
年折舊額=1 101 920÷6=183 653.33(元)
這兩年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賬務處理為:
借:醫療成本 183 653.33
貸:累計折舊 183 653.33
(2)20×6年12月31日,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1 136 000一(183 653.33×2)=768 693.34(元)
固定資產轉入改擴建: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醫療設備 768 693.34
累計折舊 367 306.66
貸:固定資產 1 l36 000
(3)20×6年12月31日至3月31日,發生改擴建工程支出: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醫療設備 537 800
貸:銀行存款 537 800
(4)20×7年3月31日,改擴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768 693.34+537 800=1 306 493.34(元)
借:固定資產 1 306 493.34
貸:在建工程—建筑工程—××醫療設備 1 306 493.34
(5)20×7年3月31日,轉為固定資產后,按重新確定的使用壽命、預計凈殘值和折舊方法計提折舊:
應計折舊額=1 306 493.34×(1—3%)=1 267 298.54(元)
月折舊額=1 267 298.54/(7年×12個月+9個月)=13 626.87(元)
年折舊額=13 626.87×12=163 522.44(元)
20×7年應計提的折舊額=13 626.87×9=122 641.83(元)
會計分錄為:
借:醫療成本 122 641.83
貸:累計折舊 122 641.83
(四)對新制度建議:
建議醫院可考慮設置“在建工程減值準備”賬戶。
六、基建工程
(一)新制度較現行制度主要變化:
新制度將基建會計納進大賬,使醫院會計信息更加完整。并設置了“基建撥款”和“基建工程”兩個總賬科目來核算。
(二)主要核算內容:
■ 本科目核算醫院以基本建設項目資金進行基本建設所發生的實際支出。
■ 本科目應當設置“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1.“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明細科目核算醫院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本明細科目應設置“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兩個二級明細科目,并按單項工程和單位工程進行明細核算。
2.“設備投資”明細科目核算醫院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包括交付安裝的需要安裝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和為開展醫療活動準備的不夠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本明細科目應設置“在安裝設備”、“不需安裝設備”和“工具及器具”三個明細科目,并按單項工程和設備、工具、器具的類別、品名、規格等進行明細核算。
3.“待攤投資”明細科目核算醫院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按照規定應分攤計入有關工程成本和在安裝設備成本的各項間接費用支出。本明細科目應按待攤費用支出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本明細科目的具體核算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1)工程管理費,指經批準單獨設置基建項目管理機構的醫院所發生的基本建設工作人員工資、辦公費、差旅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工器具使用費、印花稅及與工程有關的其他管理性質的支出。
(2)征地費,指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安置補償費以及發生的土地復墾費等,不包括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
(3)可行性研究費,包括勘察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等。
(4)臨時設施費,指按照規定撥付給施工企業的臨時設施包干費。
(5)籌資費,指醫院借入的基建投資借款在建設期內發生的借款利息。
(6)合同公證費及工程監理費,指支付的合同公證費及工程監理費。
(7)其他,指除上述各種待攤投資以外的其他應分攤計入工程項目成本的費用支出,如相關稅費、供電貼費、商業網點費等。
4.“其他投資”明細科目核算醫院發生的構成基本建設實際支出的購置現成房屋和取得無形資產發生的支出。醫院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土地出讓金,在本明細科目核算。本明細科目應按其他投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 基建工程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根據建筑安裝工程價款結算賬單與施工企業結算工程價款時,按醫院應承付的工程價款,借記本科目(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按預付工程款余額,貸記“預付賬款——預付工程款”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工程款”、“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基建撥款”等科目。
2.以基本建設項目資金購入需安裝設備、不需安裝設備以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時,按構成設備及工器具采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設備投資——在安裝設備、不需安裝設備、工具及器具),貸記“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基建撥款”等科目。
3.醫院基建工程發生的有關待攤間接費用,先在本科目“待攤投資”明細科目中予以歸集;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按照合理的分配方法,攤入相關工程成本和在安裝設備成本。
(1)發生的工程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相關稅費等間接費用,借記本科目(待攤投資),貸記“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基建撥款”、“應交稅費”等科目。
(2)由于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后的凈損失,報經批準后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待攤投資),貸記本科目(建筑安裝工程投資)。
(3)基建工程專門借款發生的利息,根據應計利息,分別情況處理:屬于工程建設期間發生的,計入基建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待攤投資),貸記“長期借款”科目;屬于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發生的,計入財務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長期借款”科目。
(4)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應按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待攤投資,待攤投資的分配對象是房屋建筑物等建筑工程和需要安裝設備。待攤投資的分配方法,可按下列公式計算:
①按實際分配率分配。適用于建設工期較短、整個項目的所有單項工程一次竣工的建設項目。
實際分配率=待攤投資明細科目余額÷(建筑工程明細科目余額+安裝工程明細科目余額+在安裝設備明細科目余額)×100%
假設某醫院有關科目的上期結轉和本期發生額合計如下:“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科目為1 000 000元,“設備投資——在安裝設備”科目為800 000元,“待攤投資”科目為36 000元(已扣除可直接記入的部分)。本期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實習車間工程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為300 000元,需要安裝設備投資為100 000元。則車間工程應分攤的待攤投資可計算如下:
實際分配率=36 000/(1 000 000+ 800 000)×100%=2%
車間應分攤的待攤投資=(300 000 +100 000)×2%=8 000(元)
這種分攤方法比較符合實際,當工程竣工時,待攤投資也全部分攤完畢,不存在追加或減少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調整工作。但由于各期都要計算分配套率,計算手續較為復雜,而且各期分攤計入交付使用資產成本的待攤投資數額不均衡。這種分攤方法,一般適用于全部竣工一次交付使用的建設工程或者雖是分次交付使用,但每次交付使用的資產與待攤投資的發生時間上比較銜接的建設工程。
②按概算分配率分配。適用于建設工期長、單項工程分期分批建成投產的建設項目。
概算分配率=(概算中各待攤投資項目的合計數-其中可直接分配部分)÷(概算中建筑工程、安裝工程和需要安裝設備投資合計)×100%
假設某醫院設計概算中所列的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總額為1 000 000元,需要安裝設備投資總額為8 000 000元,其他投資中應負擔待攤投資的部分為2 000 000元,應分攤計入交付的使用資產成本的待攤投資總額為20 000元。本月已竣工交付使用的科技樓工程建筑安裝工程投資為500 000元。則辦公樓工程應分攤的待攤投資可計算如下:
預定分配率=20 000/(1 000 000+800 000+200 000)×100%=1%
科技樓工程應分攤的待攤投資=500 000×1%=5 000(元)
這種分攤方法因不必經常計算分配率,能夠簡化計算手續,使待攤投資比較均勻地攤入各次交付使用的資產成本,從而避免了因待攤投資的實際發生額與交付使用資產之間在時間上不相協調而造成分攤的待攤投資忽高忽低的缺點。但這種分攤方式法容易造成已按預定分配率分攤的待攤投資與實際發生的待攤投資數額不相符的情況。如果差額較大,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分配率,追加或減少已交付使用資產的成本,并在最后一批資產交付使用時,將實際發生的待攤投資余額全部攤完。這種分攤方法,一般適用于建設工程是分次交付使用且每次交付使用權資產與待攤投資的發生在時間上不相銜接的情況。
③某項固定資產應分配的待攤投資=該項固定資產的建筑工程成本或該項固定資產(需安裝設備)的采購成本和安裝成本合計×分配率
4.醫院以基本建設項目資金購入現成房屋、無形資產的,按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本科目(其他投資),貸記“銀行存款”、“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基建撥款”等科目。
5.基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對于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成本和應分攤的待攤投資,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建筑工程成本,貸記本科目(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建筑工程——××工程),按該項工程應分攤的待攤投資,貸記本科目(待攤投資);
對于交付使用的需安裝設備,按設備的采購成本、安裝工程成本和應分攤的待攤投資,借記“固定資產”科目,按設備采購成本,貸記本科目(設備投資——在安裝設備),按設備的安裝工程成本,貸記本科目(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安裝工程——××工程),按該設備應分攤的待攤投資,貸記本科目(待攤投資);
對于交付使用的不需安裝設備,按設備采購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設備投資——不需安裝設備);
對于交付使用的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按工器具采購成本,借記“庫存物資”科目,貸記本科目(設備投資——工具及器具);
對于交付使用的直接購入的現成房屋、無形資產,按取得現成房屋、無形資產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投資)。
■ 本科目的期末余額,反映醫院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基建工程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
(三)核算舉例:
【例題】20×7年1月1日,某醫院準備自行建造一座急診病房。假定不考慮增值稅,關資料如下:
(1)1月8日購入工程設備一批,價款為351 000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
(2)2月3日支付土地出讓金5 000萬。
(3)1月8日至6月30日,醫院為工程借款發生的利息272 500元,醫院同時進行一項安裝工程。
(4)1月20日預付工程款500萬,6月30日支付工程款2 500萬元。
(5)工程建設期間基建項目管理機構為工程提供有關的勞務支出為35 000元(勘察設計費15 000元,辦公費6 000元,差旅費4 000元,監理費10 000元)。醫院還同時進行一項安裝工程,該工程的6.30日科目余額是 500萬元。 待攤投資按照實際分配率分配。
(6)工程建設期間發生工程人員職工薪酬65 800元。
(7)6月30日,完工并交付使用。
賬務處理如下:
(1)購入工程器具
借:基建工程——設備投資—工具器具 351 000
貸:銀行存款 351 000
(2)支付土地出讓金:
借:基建工程——其他投資 50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50 000 000
(3)支付工程款
借:預付賬款—預付工程款 5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5 000 000
借:基建工程——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建筑工程—急診病房 30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25 000 000
預付賬款—預付工程款 5 000 000
(5)基建管理部門為工程提供勞務支出
分配工程間接費用:
實際分配率=307 500/(30 065 800+5 000 000)=0.88%
急診病房應負擔的待攤投資=0.88%×30 065 800=26 653.50(元)
或:
(分配率=30 065 800/(30 065 800+5 000 000)=85.74%
急診病房應負擔的待攤投資=30 065 800/(30 065 800+5 000 000)× 307 500=263 653.50(元)
借:基建工程——待攤投資—利息 233 641.5(272 500×85.74%)
—勘察設計費 12 861(15 000×85.74%)
—辦公費 5 144.4(6 000×85.74%)
—差旅費 3 429.6(4 000×85.74%)
—監理費 8 574(10 000×85.74%)
貸:長期借款 233 641.5(272 500×85.74%)
銀行存款 30 009 (35 000×85.74%)
(6)計提工程人員職工薪酬
借:基建工程——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建筑工程----急診病房 65 8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65 800
(7)工程完工交付,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351 000+233 641.5+65 800+50 000 000+30 000 000 +30 009=80 680 450. 5(元)
借:固定資產——急診病房 80680 450.5
貸:基建工程——設備投資—工具器具 351 000
基建工程——建筑安裝工程投資—建筑工程—急診病房 30 065 800
基建工程——其他投資 50 000 000
基建工程——待攤投資——利息 233 641.5
——勘察設計費 12 861
——辦公費 5 144.4
——差旅費 3 429.6
——-監理費 8 574
(四)對新制度(征求意見稿)的建議:
(1)建議在“基建工程”下增設“待核銷基建支出”科目,用來核算基建工程在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構成基建投資額但不形成交付使用資產按規定核銷的投資支出,比如工程建設中發生的水土保持、城市綠化、取消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費以及項目報廢等不能形成資產部分的投資支出。
(2)建議在“基建工程”下增設“轉出投資”科目。轉出投資的發生雖與完成基本建設任務有一定聯系,也會形成其他單位的固定資產,但不屬于醫院使用投資后建成的固定資產,因此轉出投資不能計入醫院的固定資產成本。為核算和監督轉出投資的發生和沖轉情況,應增設“轉出投資”科目,用來核算非經營性項目為項目配套而建成的、產權不歸屬醫院的專用設施的實際成本。比如:專用的道路、送變電站、專用通訊設施、地下管道等。建設單位必須與有關單位明確投資來源和產權關系。
區分基建工程和在建工程中建筑工程的依據為資金來源是否為“基本建設項目資金”,該種依據資金來源區分資產類別的方法不僅限制資金管理和使用,也可能導致科目混淆。再有,如何定義“基本建設項目資金”
七、固定資產清理
(一)主要核算內容:
■ 本科目核算醫院因出售、報廢、毀損等原因轉入清理的固定資產價值及其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清理收入等。
■ 本科目應當按照“處置資產價值”、“處置凈收入”以及被清理的固定資產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 固定資產清理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出售、報廢、毀損固定資產轉入清理時,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處置資產價值),按照已提取的折舊,借記“累計折舊”科目,按照固定資產賬面余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2.清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相關稅金,按照實際發生額,借記本科目(處置凈收入),貸記“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
3.固定資產出售、報廢、毀損所收回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處置凈收入);應當由保險公司或過失人賠償的損失,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處置凈收入)。
4.出售、報廢、毀損固定資產清理后,借記本科目(處置凈收入),貸記“應繳款項”等科目;同時,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處置資產價值)。
■ 本科目期末余額,反映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價值以及清理凈收入(清理收入減去清理費用)。
(二)核算舉例:
【例題】醫院有一臺設備,因使用期滿經批準報廢。該設備原價為186 400元,累計已計提折舊177 080元。在清理過程中,以銀行存款支付清理費用4 000元,殘料變賣收入為5 400元,應支付相關稅費270元,有關帳務處理如下:
醫院的賬務處理如下:
(1)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處置資產價值 9 320
累計折舊 177 080
貸:固定資產 186 400
(2)發生清理費用
借:固定資產清理—處置凈收入 4 270
貸:銀行存款 4 000
應交稅費 270
(3)收到殘料變價收入
借:銀行存款 5 400
貸:固定資產清理—處置凈收入 5 400
(4)結轉固定資產凈損益
借:其他費用——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9 320
貸:固定資產清理—處置資產價值 9 320
借:固定資產清理—處置凈收入 1 130
貸:應繳款項 1 130
八、無形資產
(一)新制度較現行制度的主要變化:
新制度增加了不同取得方式下的入賬核算規定,取消了在事業基金中核算的內容,增加了攤銷年限的具體規定,增加了出售時需要在“應繳款項”核算的內容。
(二)主要核算內容講解:
■ 本科目核算醫院為開展醫療活動、出租給他人或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且沒有實物形態的非貨幣性長期資產,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
■ 本科目應當按照無形資產類別和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 無形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入賬。
(1)以非基建項目資金購入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可歸屬于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按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2)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其成本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有關憑據注明的金額加上發生的相關稅費確定。按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發生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3)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依法取得前所發生的研究開發支出,應于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費用,借記“科教支出”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4)由基本建設項目交付使用的無形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基建工程——其他投資”科目。
2.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按照各期攤銷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累計攤銷”科目。
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1.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期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2.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期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3.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期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如果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期不應超過10年。
3.經批準出售無形資產,按照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所發生的相關稅費,貸記“應交稅費”、“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收到的出售價款扣除相關稅費后的金額,貸記“應繳款項”等科目;同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其他費用”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累計攤銷”科目,按無形資產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
■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醫院已入賬無形資產的賬面原價。
(三)核算舉例:
【例題】20×7年1月1日,醫院購入診療保健技術,以銀行存款轉賬支付80萬元,假定使用年限為10年,沒有凈殘值,采用直線法進行攤銷。為簡化核算,假定其他相關稅費2萬。使用2年后出售,價款70萬元。發生稅費 1萬元
賬務處理如下:
(1)支付價款:
借:無形資產——專有技術 820 000
貸:銀行存款 820 000
(2)每年分期攤銷:
借:管理費用 82 000
貸:累計攤銷 82 000
(3)出售:
借:銀行存款 700 000
貸:應交稅費 10 000
應繳款項 690 000
借:其他費用 656 000
累計攤銷 164 000
貸:無形資產---專有技術 820 000
(四)對新制度的建議:
1.無形資產核算不具體。新制度未能對無形資產具體化,醫院進行具體操作,無法進行。
2.醫院是否應當對無形資產計提減值準備?
九、累計攤銷
(一)與現行制度主要變化:
新制度新增加的科目。
(二)主要核算內容講解:
■ 本科目核算對無形資產計提的累計攤銷。
■ 本科目應當按照所對應無形資產的類別及項目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 累計攤銷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月計提無形資產的攤銷,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處置無形資產時,按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借記“其他費用”科目,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借記本科目,按無形資產賬面余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 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醫院無形資產的累計攤銷額。
十、長期待攤費用
(一)新制度與現行制度主要變化:
新制度取消了開辦費科目,增加長期待攤費用科目,將籌建期間的開辦費用列入其中核算。
(二)主要核算內容講解:
■ 本科目核算醫院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項費用,如醫院在籌建期間發生的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等。
■ 本科目應當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 醫院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時,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醫院尚未攤銷完畢的長期待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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