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福利費需要繳納個稅?
福利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津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如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年功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補貼是指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補助更多的是指因職工生活困難而支付的補助費,如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獨生子女補助費、出差伙食補助費、誤餐補助、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等。
發放職工福利費都要繳納個稅嗎?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文)規定下列收入不屬于免稅的福利費范圍,應當并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一)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二)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補助;
(三)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于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哪些福利費需要繳納個稅為會計學堂整理,這些個需要繳納個稅的福利費用需要記住,如果不能記住,也要放在容易查證的地方,這樣方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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