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申報表如何開具?
外貿企業發生原記入出口庫存賬的出口貨物轉內銷或視同內銷貨物征稅的,以及已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發生退運并轉內銷的,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
外貿企業發生原記入出口庫存賬的出口貨物轉內銷或視同內銷貨物征稅的,以及已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發生退運并轉內銷的,外貿企業于發生內銷或視同內銷貨物的當月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
執行免退稅辦法的企業申請變更退(免)稅辦法的,在批準變更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可將原計入出口庫存賬的且未申報免退稅的出口貨物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轉內銷證明》。
企業應于發生內銷或視同內銷貨物的當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申請開具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時,應填報《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申報表》,提供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及下列資料:
1.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進貨分批申報單、出口貨物退運已補稅(未退稅)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內銷貨物發票(記賬聯)原件及復印件;

3.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外貿企業應在取得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的下一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申報納稅時,以此作為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使用。
外貿企業為什么要開具貨物轉內銷證明?
我們在課程中講過,外貿企業是按采購貨物專用發票的金額和退稅率計算退稅的。因此采購發票是重要的退稅憑證,不能抵扣,而且要與出口信息一一對應。
鑒于以上原因,我們在講解中反復強調,如果外貿企業采購貨物既有用于內銷的,又有用于出口的,最好分成至少2張發票分別對應內外銷開具。財稅2012年39號通知規定,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必須對庫存及進項稅額單獨核算,不能與內銷貨物混合。對于內外銷貨物未分別核算的,其購入的貨物一律暫按出口貨物處理,取得的進項發票不得抵扣進項稅。
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雖然只是一張表,可是沒有接觸過人,可能連如何開具,如何申請都不知道,會計學堂整理的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申報表如何開具說了許多了,或許與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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