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以前年度殘保金滯納金會計分錄
方案一:
計提: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100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金)1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分錄調整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稅金)100
營業外支出(罰款滯納金20)不能稅前扣除 在年底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上交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金)100
營業外支出 (罰款 滯納金)20
貸:銀行存款 120

方案二:
1、增值稅補繳
(1)調賬
借:應收賬款等檢查對應的科目
貸: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2)確認未繳款
借:應交稅金--增值稅檢查調整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3)上繳
借: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滯納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現金
3、補繳城建稅及教育費
(1)提取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2)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上繳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
借: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上述文章就以前年度殘保金滯納金的問題提出了兩種分錄的方案.希望能為有需要的人帶來一些參考價值.本文就到此結束了,更多的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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