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價款如何抵扣增值稅?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附件二) 第一條第(四)款第1點規定,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自建以及抵債等
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各種形式取得不動產,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增值稅不可以抵扣的范圍:
不可以抵扣項目:
第二十七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于個人消費.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四)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
(五)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筑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以上就是關于土地價款如何抵扣增值稅以及增值稅不可以抵扣的范圍的全部內容了.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歡迎訂購我們的課程,屆時將會有專業老師為您在線解答.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