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費的進項如何做賬?
根據《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86號)規定,自2016年8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票據(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票據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票據上注明的金額÷(1+5%)×5%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營改增后過路費該如何做賬?
做帳方式如下:
借:管理費用 100÷(1+3%)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00÷(1+3%)×3% 貸:庫存現金 100.
其他改變和應對: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納稅人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暫憑取得的通行費發 票(不含財政票據,下同)上注明的收費金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高速公路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發 票上注明的金額÷(1+3%)×3%.
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抵扣進項稅額=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發 票上注明的金額÷(1+5%)×5%.
通行費,是指有關單位依法或者依規設立并收取的過路、過橋和過閘費用.
上述文章就通行費的進項如何做賬以及營改增后過路費該如何做賬這兩個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解答。您是否看明白了呢?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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