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營業執照范圍外的業務怎么開票?
相關規定: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
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范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
根據上述規定,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您的營范圍和規模確定,因此,您是否可換成機打發票請咨詢主管稅務機關或稅管員.銷售貨物、修理修配及加工業務應繳納增值稅開具國稅發票,在您的經營范圍內開具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并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超范圍經營開具發票分以下兩種情況:
(1)臨時性業務,建議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后,增加相應征收品目,自行開具發票.需要專用發票的建議攜帶代 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代 開專票事宜.
(2)經常性業務:建議先聯系工商部門變更經營范圍,再由主管稅務機關增加相應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開具發票.需要專票的建議先聯系工商部門變更經營范圍,再攜帶代 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所需資料至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大廳辦理代 開專票事宜."
以上就是關于提供營業執照范圍外的業務怎么開票以及相關的規定的全部內容了,希望這篇文章能夠為有疑惑的相關人員提供幫助.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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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