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購地補償款如何做會計處理?
答:企業因城鎮整體規劃、庫區建設、棚戶區改造、沉陷區治理等公共利益進行搬遷,收到政府從財政預算直接撥付的搬遷補償款,應作為專項應付款處理。其中,屬于對企業在搬遷和重建過程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損失、有關費用性支出、停工損失及搬遷后擬新建資產進行補償的,應自專項應付款轉入遞延收益,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取得的搬遷補償款扣除轉入遞延收益的金額后如有結余的,應當作為資本公積處理。
因此,對于收到政府購地補償款會計處理,則是這樣的:

要按照50年的使用期來攤銷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和遞延收益/政府補助: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借:遞延收益/政府補助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收到政府購地補償款的會計處理,是需要考慮無形資產攤銷。更多關于無形資產的相關和知識,歡迎您繼續關注會計學堂文章的更新。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