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減值準備金稅前怎么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第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屬于不能稅前扣除的準備金。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的規定:“
(三)企業按會計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不得稅前扣除,其折舊仍按稅法確定的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計算扣除。
資產減值準備如何進行納稅調整企業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金在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中的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第32行“(二)資產減值準備金”進行填列: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納稅人會計核算計入當期損益的資產減值準備金金額(因價值恢復等原因轉回的資產減值準備金應予以沖回);第1列,若≥0,填入第3列“調增金額”;若<0,將絕對值填入第4列“調減金額”。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資產處置、報廢、盤虧等原因,結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不屬于轉回的資產減值準備,不應在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第32行中反映,根據具體情況反映在A105090《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等表中。
資產減值準備金稅前怎么扣除為會計學堂整理,未經核定的準備金、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等都不在稅前扣除范圍呢,其他內容大家仔細閱讀上文,問題呢,就咨詢老師解答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