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公司的現金去辦事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定義: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公司借員工的現金應怎樣做會計分錄:
公司向員工借錢,收到現金要出據公司的收款收據,不有借款合同,收據里要注明是否付息,和借款期限。出借人要簽名,然后加蓋公司公章。
出納過賬會計作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XX姓名(在職員工)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付利潤等以外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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