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產品收益是否繳納增值稅?
按照目前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各種占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占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后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按照上述規定,我理解理財產品持有期間的收入應繳納增值稅.同時,36號文件還規定,理財產品轉讓按照金融商品(包括理財產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營改增后,要求理財產品收益交增值稅了,這個分錄應該怎么做是小規模?
贖回時: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投資收益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理財產品收益是否繳納增值稅?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的是需要繳納增值稅的,這收入應該在應交增值稅里面核算,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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