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付款轉營業外收入的怎么做賬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可轉作為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的其他收入:
借:其他應付款——公司法人
貸:營業外收入
因為是07、08年的借款,符合跨兩個年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現可直接轉入營業外收入,并入本年利潤總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再作賬務處理。

付不出去的應付賬款轉營業外收入要交稅嗎?
不需要交流轉稅,要交所得稅。
按照新的財務會計制度,營業外收入是指企業發生的與日常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利得。
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所得、盤盈所得、罰沒所得、捐贈所得、確實無法支付的而按規定程序凈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項等。所以你們的應付款是要轉收入,并計算所得稅的。
其他應付款轉營業外收入的怎么做賬?根據上文內容可知,很簡單,直接借記”其他應付款,貸記“營業外收入”即可......好了,感謝大家對本文內容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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