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補稅款增值稅滯納金怎么算?
查補稅款的滯納金如何計算
稅務機關對檢查出納稅人以前納稅期內應繳未繳稅款如何加收滯納金,重點是要明確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期限.計算起始時間是按照有關稅種的實體法規定,納稅人應納稅款期限屆滿的次日,這一起始時間并不因稅務檢查的進行而發生改變,納稅人超過這一期限沒有納稅,就發生了稅款滯納行為,當然這給稅務檢查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計算截止時間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稅款的當日,而不是至稅務處理決定書送達或者下達之日.
滯納金的計算方法是:應納滯納金=滯納稅款×滯納天數×0.5‰.滯納天數是從稅務機關規定繳納稅款的期限屆滿次日起到稅款繳納入庫之日止.
舉例說明:
1、案例.
⑴、國稅稽查部門在檢查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6年度增值稅時發現以下問題:
①、1月份查增銷項稅額15萬元,查增進項稅額7萬元.
②、2月份查增銷項稅額6萬元.
③、11月份查增銷項稅額1 0萬元.

⑵、企業1~12月份申報情況:①、1月份應納稅額20萬元.
②、2、3、4月期末都有留抵稅額,分別為50萬元、10萬元和15萬元.
③、5月份應納稅額16萬元.
④、6月份應納稅額12萬元⑤、7月份期末留抵稅額34萬元⑥、8月份應納稅額22萬元⑦、9月份期末留抵稅額4萬元⑧、10月期末留抵稅額41萬元⑨、11月份應納稅額60萬元⑩、12月期末留抵稅額18萬元⑶、2007年1~3月份申報情況:①、1月份期末留抵稅額5萬元②、2月份期末留抵稅額28萬元③、3月份期末留抵稅額40萬元.
2、計算分析.
⑴、1月份查補稅款的計算與分析:15-7=8萬元因企業2006年1月份申報結果為應納稅額20萬元,所以,對1月份查補的8萬元說款應補繳入庫,并從2月11日起(當時若有法定假日順延期,應從順延期結束后的次日起,下同)加收滯納金.
⑵、2月份查補稅款的計算與分析:對該企業2月份增值稅的檢查結果是查增銷項稅額6萬元,但企業2、3、4月份的申報結果是期末都有留抵稅額,都大于查增的銷項稅額,如果企業當時正確核算這6萬元銷項稅額的話,在2、3、4月份也不會體現應納稅額.而5月份企業的申報結果為應納稅額16萬元,所以,查增的6萬元稅款還是應補繳入庫的,并應從6月11日起加收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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