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設備如何享受節能所得稅優惠?
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 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規定,企業自2008年1月1日起購置并實際使用列入《目錄》范圍內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 企業申請享受購置專用設備稅額抵免(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應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報備如下資料:
(1)企業所得稅減免優惠備案表;
(2)購置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情況表;
(3)加蓋企業公章的所購置相關設備的支付憑證、發票、合同等資料復印件;

(4)購置設備所需資金來源說明和相關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明細賬等復印件.
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 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256號)規定,納稅人購進并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專用設備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在按照財稅[2008]48號第二條規定進行稅額抵免時,如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不再包括增值稅進項稅額;如增值稅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其專用設備投資額應為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企業購買專用設備取得普通發票的,其專用設備投資額為普通發票上注明的金額.
進口設備如何享受節能所得稅優惠?上文小編介紹的這個內容包括了相關的政策解讀,以及資料和抵免所得稅的相關通知,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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