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費抵扣3%的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一般納稅人是6%;
小規模是3%.
根據相關規定:
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銷售貨物或發生其他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可以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自行開具;
主管國稅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取得的3%住宿費專票,屬于正常差旅費支出,可以抵扣進項稅.
借:管理費用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庫存現金

住宿費進項抵扣如何規定的?
答:根據相關規定: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依據上述規定,員工出差取得的飛機票、高鐵票,手機票和酒店餐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
但是住宿費如果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進項稅的.
因此,符合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進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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