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之前地方教育費附加計入哪個科目?
舊準則下,城建稅是計入應交稅“金”科目;教育費附加是計入“其他應交款”科目。
新準則下,應交稅“金”科目,改為應交稅“費”。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一律計入“應交稅費”科目。
之前記的賬只是科目名稱不同,涉及不到損益和其他問題,所以不用改。

地方教育費附加,教育費附加計入什么科目
計提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應交教育費附加
繳納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應交教育費附加;貸:銀行存款
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繳稅費-教育費附加
營改增之前地方教育費附加計入哪個科目,我們了解多少,都是自己的職業價值的體現,如果不明白不了解這也不是毫無理由的,就像這營改增對著費用如什么科目的影響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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