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之父索耶曾說過一句話:“透過專業的技能與良好的人際溝通,解決最棘手的問題”,這是他40年以來的工作總結,也是他最寶貴的經驗。
我們在日常的工作中都希望:受查人員或單位能爽快地在工作底稿上簽字確認,但這只是理想中的狀態,現實中絕大多數的情形并非如此。對于審計內容,審計方與受審方均會認真對待,重復核對有關依據,找出不符事實的秕漏之處。為此,內審人員必須做好解決沖突與溝通解釋的準備。
關于沖突與爭論,在內審工作中,由于各種原因,在確認工作底稿的環節中,不時會發生當事人拒絕確認簽字的情況。
1.當事人拒絕簽字的5個主要原因:
(1)內審人員收集資料不齊全、不充分、沒有說服力;
(2)所了解的情況與事實有出入,沒有及時充分溝通;
(3)表達觀點或措辭不當引起當事人誤會,如禮節不當、措辭生硬等;
(4)擔心簽字后帶來個人不利影響,如扣獎金、罰款、通報等;
(5)汲及其他人員或有關領導的事實沒法解釋,如合伙舞弊等。
不管何種原因,我們都要有充分的溝通、解釋、辯論及處理方式的準備,對于內審出現這種問題,是由于它的特殊性所造成。它不同于其它審計,內部審計的目的是發現問題,追蹤原因,提出建議,以協助管理層管理企業。又由于它是公司內部的審計,受審者均為公司人員,處理問題的態度上以顧及全局、關系以和諧為主。
避免用質詢、責問的語氣,咄咄逼人的態度對待受審人員,所以在復核工作底稿時,個人認為要注意以下:
2.確保工作底稿準確的五個要點:
(1)工作底稿實行二級復核制。
為確保內容的完整性與全面性,所有工作底稿均由項目主管或經理進行審核。
(2)每個底稿一事一稿。
雜亂、交叉的事件或底稿均引起受審人的反感或增加復核的難度。
3.全面考慮底稿的依據。
附件依據的是否齊全,證據是否有力;每個細節有可能出現的漏洞;受審者或復核者有可能提出反對的地方或理由。并針對所有可能性準備相應的資料或補充依據,以作溝通辯論之用。
4.溝通時注意措辭態度。
不用質詢、責問的語氣,意見上求同存異,也不能用咄咄逼人的態度。總的原則是:
多說事實,少說推理;
多說制度,少說理由;
多說流程,少說個人。
5.維護正確觀點與事實。
維護鋼一般的論點,要用鐵一般的事實。內審人員一定要維護尊嚴與形象,不輕易下結論,但一經下結論,不要輕易更改。總的原則:
(1)內審人員所說的話是事實的:
(2)內審人員所算的數是準確的;
(3)內審人員所做的事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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