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間拆借資金收取利息入什么科目核算?
答:小編了解到,只要關聯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致,則不存在企業所得稅風險。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準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債資比小于2:1,其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因此,如果是公司之間拆借資金收取利息,可以這樣做:
有利息,要計入借款,
借:銀行存款
貸;利息收入(營業外收入)--拆借收入
利息得去稅務代開發票,然后入賬
開發票時要帶著借款合同
對于公司之間拆借資金收取利息的會計分錄做法,看完了上述小編的分析,您現在清楚了嗎?如果您還有不同的意見,可以將本篇文章分享到會計學堂的群里,然后再說出您的觀點,我們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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