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所得稅更正申報賬該如何做會計處理呢?
答:對于上市公司按照稅法規定需補繳以前年度稅款的,如果屬于前期差錯,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規定處理,調整以前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否則,應計入補繳稅款當期的損益。
涉及損益的,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費用增加、收入減少→利潤減少,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費用減少、收入增加→利潤增加,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最后將凈利潤的影響數轉至“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中,然后相應地調整“盈余公積”。
因此,如果是以前年度所得稅更正申報賬,需要這樣處理:

1、會計差錯使利潤增加時,調增所得稅費用: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或遞延所得稅資產)
2、會計差錯使利潤減少時,調減所得稅費用: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以前年度所得稅更正申報賬的會計處理,您現在清楚了嗎?如果對于本文的小編觀點您還有疑問,可以問一下我們的會計老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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