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票發票聯丟失抵扣聯該如何做賬?
答: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票發票聯丟失抵扣聯,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將專用發票發票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無需開票單位作任何處理,稅局在認證時以發票聯作為抵扣認證依據。
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開票方需要復印發票復印件,并由開票方稅局開具《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再由收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后,才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借:原材料等
借:其他應收款--待抵扣進項稅
貸:應付帳款認證抵扣時借:應交稅費--增值稅(進)
貸:其他應收款--待抵扣進項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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