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審計過程中,會遇到很多異常現象,這些現象往往表明某些事項已經出現了明顯的跡象,但尚不足以完全證明事實真相,還需要進一步查證,這些現象就是疑點,也是審計的重點。審計人員,應該具備識別這些可疑點的能力,從而以疑點為據深入調查,以獲取被審事項的真相,客觀評價。
發現可疑點需要內部審計人員具備專業素質、良好的問詢技巧、敏銳的觀察能力及職業審慎的態度,能夠洞察不合常規的行為與記錄。下面表述了一些審計可疑點的表現形式,希望內部審計人員能夠合理識別并運用于實際的審計工作:
1.行為異常
(1)臨時安排不熟悉業務的人員回答審計提問,導致溝通不深入、不清晰;
(2)一線業務人員不回答審計提問,均由上級人員回答;
(3)提交資料時推諉、拖延,或須經上級同意方可提交;
(4)以保密為由,拒絕審計人員接觸被審計資料或必要信息;
(5)不正面回答問題,多方搪塞,或對所詢質事項反映過激。
這些異常可能表示被審計人員不愿意向審計人員透露真實情況,針對這些情況,審計人員應該非正式地多接觸一線人員,多掌握一手資料,避免被被審人員蒙蔽。
2.會計資料異常
(1)原始憑證缺失,業務記錄無有效的支持性資料,或以白條、復印件等作為附件;
(2)原始憑證與記賬憑證日期有異常的差距;
(3)應收、應付、費用、庫存記錄的頻繁調整或異常波動;
(4)現金記錄的大額變動或異常進出;
(5)長期大額暫估或暫估的異常變動。
針對這些異常,審計人員一定要深入查證,還原業務流程并聯系業務過程分析異常的合理性,并通過審計方法證實異常的真實性,務求還原每個異常的實質。
3.內部控制缺陷
(1)缺少職責劃分,授權控制;(2)缺少實物管控制度;(3)缺少獨立稽核與監督;(4)缺少憑證與記錄,不便跟蹤;(5)現有控制或會計系統不完善。
針對這些缺失,審計人員應該深入分析業務流程以發現其中的弊端,并以此為切入點查證實際業務中的缺陷。
4.數據異常
(1)異常的存貨短缺或調整,異常的庫存增加或減少;
(2)異常的實物損耗率,異常的殘次率增加或減少,異常的成品率升降;
(3)異常的產品積壓,異常的銷售退回或購貨退回波動;
(4)異常的往來款變動,異常的費用率波動;
(5)其他異常的數據關系及波動。
真實的數據記錄往往反映真實的業務結果,如果業務沒有特殊變化,數據間關系均能夠保持正常或平穩,若數據存在重大異常變動且無合理解釋,可能存在舞弊等現象,審計人員應該予以關注。
5.舉報與投訴
舉報與投訴常為內審人員的主要線索之一,但是對舉報與投訴,審計人員也應多分析、調查,不放過任何有損公司的舞弊也不能錯誤的傷害無辜,不然很容易成為內部政治斗爭的工具,而且會損害內部審計的公平、公正的內在本質,損害內部審計在組織內部的公信力。
以上可疑點可以作為內部審計人員深入審計業務的切入點和突破點,但不能以此就斷定被審計單位就確實存在問題。內審人員應該憑借自己的職業敏感性發現可疑點,并本著職業審慎的態度和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深入調查,還原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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