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過期報廢需要進項稅轉出嗎?
看你過期報廢的存貨是正常報廢,還是非正常報廢了,非正常的要轉出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和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都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已經抵扣的進項稅應予轉出.而存貨損失是否可以作進項稅轉出,在實際操作中關鍵是要把握對非正常損失的界定.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十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二十四條規定:"條例第十條第(二)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因此,產品過期報廢不屬于非正常損失的范圍,不需要做進項轉出.
存貨過期報廢需要進項稅轉出嗎?存貨過期是屬于正常損失,是不能進項稅轉出的,具體內容請看上文詳細的增值稅條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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