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入增值稅稅控設備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初次)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會計處理:
1、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含稅價)
借: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2、支付稅控系統技術維護費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小規模納稅人的稅額抵減方式: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于小規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當本期減征額小于或等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征額實際填寫;當本期減征額大于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征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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