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增值稅設備抵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1、收到進項: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2、開出增值稅發票: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銷項 - 進項 = 本月應該交稅金
(銷項和進項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一個賬戶上,余額可能是正數或負數。月末都要將余額轉入: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科目余額應該是0)
3、如果,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余額是正數(余額在貸方)則: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4、如果,月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余額是負數做相反分錄
如果月末《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余額在借方說明該余額要下月留抵;
如果月末《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余額在貸方說明該余額就是本月要交稅的數額;
5、交稅后: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按照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企業2009年1月1日以后購入的生產經營用固定資產所支付的增值稅在符合稅收法規規定情況下,也應從銷項稅額中扣除(即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不再計入固定資產成本。購進固定資產支付的運輸費,按照運輸費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本文對購買增值稅設備抵稅的會計分錄怎么寫進行了相關討論,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直接在窗口與經驗豐富的會計學堂老會計們交流。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