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以舊換新要怎樣做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累計折舊;貸:固定資產-舊設備原價
借:固定資產-新設備;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金額)
固定資產清理(抵款部分),最后將“固定資產清理”余額轉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政策依據:
抵價舊商品的會計與稅務處理處理舊固定資產屬于企業銷售已使用過的同定資產,會計上按照固定資產處置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因此,如果企業處理的固定資產是在2009年以前購人的,按轉讓價的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2009年以后購入的,一般納稅人按轉讓價17%征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3%征收增值稅會計學堂整理的。
案例:
公司一臺機器設備原價3350元,已提折舊689。52元,現作價1600元與原供應商更換價值4600元的設備一臺,現金補差額3000元,是不是如下做賬:
1、處理舊資產
借:累計折舊 689.52-營業外支出 2660.48;貸:固定資產 3350
2、新購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4600;貸:現金 4600
設備以舊換新賬務處理,說白了這設備依舊換新就是折舊抵扣的意思,本文政策依據中獲得明白,所以賬務處理中兩個階段缺一不可,就是舊設備的處理,和新設備的購入。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