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無形資產需要計提攤銷?
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
如預計使用年限超過了相關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該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按如下原則確定:
(一) 合同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沒有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受益年限;
(二) 合同沒有規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規定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法律規定的有效年限;
(三) 合同規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規定了有效年限的,攤銷年限不應超過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兩者之中較短者.
企業可以參照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對無形資產的攤銷采用直線法、產量法和加速攤銷法.
稅法規定:無形資產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無形資產的攤銷分錄:
借:管理費用(自用)
制造費用(生產產品使用)
其他業務成本(經營出租)
研發支出等(為研發另一項無形資產而使用)
貸:累計攤銷
哪些無形資產需要計提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一般按照固定資訊的折舊方法計提折舊再進行攤銷,還有疑問可以來會計學堂和老會計們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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