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貨的特點
餐飲服務業的存貨有以下特點:
(1)存貨是有形資產,這一點有別于無形資產。
(2)存貨具有較強的流動性。在企業中,存貨經常處于不斷銷售、耗用、購買或重置中,具有較快的變現能力和明顯的流動性。
(3)存貨具有實效性和發現潛在損失的可能性。在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中,存貨能夠規律地轉換為貨幣資產或其他資產,但長期不能耗用或銷售的存貨,就有可能變為積壓物資或降價銷售,從而造成企業的損失。
存貨通常在餐飲旅游服務業的流動資產中占有最大的比重,而且是流動資產中變現能力最弱的資產。存貨的積壓必然會引起企業資金周轉的困難,進而影響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而存貨的不足又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營業收人的實現。因此,存貨的儲備必須適量。
二、存貨的范圍
確定存貨的范圍是正確核算存貨的基礎。凡是在盤存日期,法定所有權屬于企業的一切貨物,無論其存放在什么地點,或處于什么狀態,都應該作為企業的存貨,這是企業確定存貨的—個基本原則。確定餐飲旅游服務業存貨的具體范圍如下:
(1)存放在本企業倉庫的存貨。
(2)存放在本企業門市部和柜臺的展品。
(3)已經支付貨款購人或已生產加工完畢,驗收合格并存放在本企業倉庫、營業部及廚房的庫存材料、半成品和庫存商品。
(4)已經支付貨款購入,但尚未遂到驗收入庫的在途材料、在途商品。
(5)正在進行加工的在產品。
(6)已經委托加工單位生產加工的材料。
根據經濟合同接受其他單位委托加工的物資、接受其他單位代銷的商品等,由于法定所有權屬于其他企業,因此不屬于本企業存貨。
三、存貨的類別
為了加強對存貨的管理和核算,餐飲旅游服務業的存貨按其來源和用途不同,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原材料
這是指餐飲旅游服務業購人的各種材料,包括直接用于生產產品的原材料及主要的燃料和物料用品等。
(二)在產品
這是指餐飲旅游服務業還沒有完成全部生產過程,還不能對外銷售的產品,如餐飲企業尚未加工完成的食品。
(三)產成品
這是指餐飲旅游服務業已全部完成生產過程,可以對外銷售的產品,如餐飲業已加工完畢等待銷售的食品。
(四)周轉材料
這是指餐飲旅游服務業購入的使用期限較短的,或者單位價值較低的,能多次使用而不改變其原有實物形態的各種用具和物品,如行李車、熱水瓶、燈具、辦公桌、文具用品等。
(五)物料用品
物料用品主要包括:旅游用品,如茶葉、小食品、紀念品等;日常用品,如清潔用品、紙制品、塑料制品等;辦公用品,如文具、紙張等;針棉織品,指床單、臺布、毛巾、浴巾等;包裝用品,如箱、瓶、壇、袋等;其他物品,是指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各種零星物料用品。
(六)庫存商品
這是指餐飲旅游服務業為了銷售而購進的商品,如購入準備銷售給客戶的煙、酒、飲料、日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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