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免稅收入分錄怎么寫?
目前,我國對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的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稅法上,對"免、抵、退"稅辦法有三步處理公式:
(1)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售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當期留抵稅額;
(2)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
(3)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會計上,實行"免、抵、退"政策的賬務處理也相應有三種處理辦法.

一是,應納稅額為正數,即免抵后仍應繳納增值稅,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即沒有可退稅額(因為沒有留抵稅額).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二是,應納稅額為負數,即期末有留抵稅額,對于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不做會計分錄;當留抵稅額大于"免、抵、退"稅額時,可全部退稅,免抵稅額為0.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三是,應納稅額為負數,即期末有留抵稅額,對于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不做會計分錄;當留抵稅額小于"免、抵、退"稅額時,可退稅額為留抵稅額,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留抵稅額.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補貼款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出口報關銷售時: 借:應收外匯賬款
貸:商品銷售收入--出口銷售收入
結轉出口商品成本:
借:商品銷售成本
貸:庫存商品--庫存出口商品
應退的增值稅財務處理:
借:應收出口退稅(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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