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竣工決算后已提折舊要怎么處理?
答: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正確計提折舊的方法是:
1、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固定資產,如果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應當按照估計價值暫估入帳,并計提折舊.待辦理了竣工決算手續后,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當期計提的折舊作為當期的成本、費用處理.
2、固定資產折舊是指在固定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使用壽命是指固定資產的預計壽命,或者該固定資產所能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數量.應計折舊額是指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的原價扣除其預計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

未辦理竣工決算怎么計提折舊呢?
答:根據相關規定:
企業應當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八條規定: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以竣工結算前發生的支出為計稅基礎.
因此,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固定資產,應按照暫估價值計提折舊,待辦理竣工決算后再按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但不需要調整原已計提的折舊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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