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出租不動產如何選擇計稅方式?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不動產出租涉及房產稅、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增值稅及附征,其中企業所得稅納稅人還涉及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年終實行匯算清繳。
不動產所在地與其機構所在地均在我市范圍內,但不在同一區縣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預繳增值稅,向機構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納稅。
申報繳納增值稅時,以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按增值稅繳納地點所在地的城建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出租不動產如何開具發票?
一般納稅人出租不動產應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小規模納稅人中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出租不動產,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可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
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可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納稅人向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不得開具或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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