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專利技術攤銷年限為多久呢?
答:非專利技術,屬于企業持有的無形資產。其相關的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六十七條規定,無形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為投資或者受讓的無形資產,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外購商譽的支出,在企業整體轉讓或者清算時,準予扣除。

同時,企業單獨購買的軟件屬于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可以按10年攤銷;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了使用年限的,也可以按照規定或者約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攤銷。財稅[2012]27號文件的規定單獨購置的軟件攤銷年限可以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而且不需要稅務機關批準。
看完了上述小編的逐步分析,對于非專利技術攤銷年限 ,您現在應該是比較清楚的了。想要知道更多會計方面的干貨,趕緊購買會計學堂的課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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