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遞延收益攤銷年限?
政府補助形成的遞延收益,如在年末未攤銷完畢,如 何在財務報表中列示?新企業會計準則中的財務報表、科目余額 表中好像沒有"遞延收益"這一科目?
(1) 2006年10月30日發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會計科 目包括遞延收益(與舊企業會計制度相比,核算內容有所減 少),并說明了其核算內容和賬務處理:①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 政府補助準則確認的應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 額.企業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政府補助,在"營業外收入"科 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②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 在以后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
(2)政府補助形成的遞延收益,如在年末未攤銷完畢,應 在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預計負債"中作為流動負債列示.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實施問題專家工作組意見》(2007年4 月30日)中規定:①售后租回交易中,資產售價與其賬面價值 之間的差額應當記入"遞延收益"科目,售后租回交易認定為 融資租賃的,計入"遞延收益"的金額應按租賃資產的折舊進 度進行分攤,作為折舊費用調整.②售后租回交易認定為經營租 賃的,計入"遞延收益"科目的金額,應在租賃期內按照與確認租金費用相一致的方法進行分攤,作為租金費用的調整.
所以從上述專家工作組意見中可以看出"遞延收益"科目 除2006年10月30日指南規定只核算政府補助外,又追加了一 項核算內容 售后租回交易.

政府補助遞延收益攤銷年限?
某政府招商引資,企業購買一塊土地3000萬,政府補貼2500萬,事務所認定作為資產相關政府補助,現在企業已經在土地上開始動工建設,取得土地日期為16年10月5日,政府補助收到為16年11月5日,那么土地攤銷期限為50年,1、那么這個政府補助攤銷計入營業外收入是根據土地還是房屋建好以后,2、根據取得土地的話,土地10月攤銷計入在建工程,那么補助分50年從11月開始攤銷計入營業外收入嗎?
1、因為該項政府補助是與土地相關,因此其攤銷與土地使用權的攤銷同步,即自取得之日起在剩余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內攤銷.
2、如果建設期間該土地使用權的攤銷計入在建工程成本的,則與該部分計入在建工程成本的攤銷金額對應的這部分土地返還款補助就成了與房屋建筑物相關的政府補助,自房屋建筑物開始計提折舊時起,在房屋建筑物折舊年限內攤銷計入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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